演法 (官职)
演法,中國古代官職之一,在清朝,此官職為一宗教性官職,品等為從六品。該官職主要從事宣揚道教事宜,配置於道錄司,設有左右演法兩名。位階官等職務皆沿襲自明朝。1910年代,清朝滅亡後,該官職廢除。
參考文獻[编辑]
- 孫文良:《中國官制史》,1993年,台北:文津出版社.
|
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。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。 |
演法,中國古代官職之一,在清朝,此官職為一宗教性官職,品等為從六品。該官職主要從事宣揚道教事宜,配置於道錄司,設有左右演法兩名。位階官等職務皆沿襲自明朝。1910年代,清朝滅亡後,該官職廢除。
|
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。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。 |